Sunday 3 February 2008

物以稀为贵

一个普通的帆布包,上面印有某泛滥知名品牌的monogram logo,一个要价大约马币5000元。

这种材质配上这种价钱,还是有很多阔太太愿意心甘情愿的奉上大把钞票去购买...

今天本人有幸跟着一位阔太太到某知名品牌旗舰店走一圈。这是一个极为有名的法国品牌,除了在阔太太和拜金女的圈子里很受欢迎,也广受盗版商的爱戴。随便走在路上都会看到很多人拿着这个厂商的包包在晃,而且你根本分不清楚那是在旗舰店买的,还是在茨厂街搜刮到的战利品。

物以稀为贵。对于一个接近泛滥的知名品牌,我不会有购买的冲动。如果真的要在名牌旗舰店里买一样奢侈品,我宁愿选择一个价位相同却甚少人知道的厂商。

p.s. 一副要价马币360元的扑克牌,你会舍得买来玩?

5 comments:

夏娃 said...

现在名牌的泛滥程度
已经到就算你带的是真正的名牌
别人也会以为你是在茨厂街买的

Invisible said...

马币360元的扑克牌?金做的?

有时候买名牌,别人还以为是假的,hou hm dai……

kaven said...

gucci?LV??
我也不买nike,puma,adidas滴~~
鞋子我买AVIA~~比nike稀少多多~至少撞鞋率机会很低很低很低~~

我的扑克牌都不用钱的~~一样可以玩~~

erinwho? said...

如果我的收入容许, 加上如果那副牌是一个我崇拜的设计师(平面)作品,应该可以考虑。

可是买了就不会拿来用吧!除非是不会折坏的。。。哈哈

买名牌?用自己赚的钱Ok,用父母甚至另一半的钱买就不必了。宁愿买多一个Mac XD

迷迭香 said...

如果设计很美买来收藏的又是另一回事 ~ ^_^